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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到市传染病医院监督检查“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

  7月6日下午,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就开展“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在四级调研员陈益胜带领下一行5人到市传染病医院进行监督检查。院党委书记王为民、院长苏珂,副院长姚均伟、潘永、王红艳、总会计师缪文及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首先,院党委书记王为民简要汇报2020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王为民说:院党委高度重视“三重一大”的落实,严格按照《徐州市传染病医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徐传院﹝2017﹞36号)文件要求,凡涉及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原则,竭尽全力确保各项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2020年以来,医院在收治新冠肺炎患者,完成应急病房建设、ICU改造、紧急采购应急设施设备及中层干部提拔等相关“三重一大”事项上均按照程序有条不紊的开展,并严格按程序上报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同时坚持党务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下一步,医院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确保“三重一大”事项执行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汇报结束后,监察组分别对采购办、财务科、组织人事科、设备科、总务科等科室完成“三重一大”事项方面情况的台账资料进行检查,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有关“三重一大”事务工作流程、重点细节的谈话。
 
  最后,陈益胜对市传染病医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更高的要求,党委书记王为民进行了表态发言,他强调,医院将认真梳理监督检查组提出的意见,一定按照意见要求立即整改、落实。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院党委集体研究讨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落实好。
 
  组织人事科:韩溪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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