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医院医生用药排位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师用药的监测管理,遏制医疗服务过程中乱开药、开高档药、开大处方、拿药品回扣等不正之风,建立合理用药的长效机制,特建立“医生用药情况排位制度”如下:

  1、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医院药事委员会、药剂科、医务处(科)、行风办分工负责,定期对医师用药情况进行排位。

  2、药剂科牵头,信息中心、经管办配合,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的医生用药(按中成药、西药、抗菌药物分别排列)前10位的人员姓名、所在科室和用药金额、数量报院医务处和行风办。

  3、医务处(科)组织医院相关专家对排在前10位的医生的用药情况进行合理性论证。对使用数量和金额都大,并且明显存在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诫勉谈话和院内公示预警,对情节严重或屡犯人员,按照‘‘医院药品用量超常处罚规定”等给予严肃处理。

  4、建立健全与之配套的“医生处方点评制度”、“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定”和‘‘药品使用超常处罚规定”。做好医生用药超常预警公示记录。完善‘‘医生用药排位登记台帐”和“医生不合理用药处罚记录台帐”。

  5、对医生用药排位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列出本单位各个季度医生用药排位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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