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药品规范使用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加强医院药品使用信息的保密管理,进一步遏制医药购销中不公平交易行为,推进行风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双密码管理药品使用信息的若干规定”如下:
1、单位药品使用信息由医院授权行风办与药剂科两级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
2、药品使用信息实行单机扎口管理,药品使用信息不上网、不设分机,管理药品使用信息的计算机设置双密码开机。两组密码由行风办、药剂科负责管理药品使用信息的专人分别保管。
3、查询药品使用信息必须由管理密码的两人同时到场,亲自输入密码。不得口述密码让别人代输,管理密码的两人不得相互告知自己的密码,不得将密码告诉他人,不得将密码提供他人使用,不得开机不到现场。
4、对不能严格执行信息查询保密规定或不负责任泄露密码者,视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进行责任追究。对故意泄露药品使用信息或充当药品使用信息统计人,从中谋取利益者,从严、从重、从快处罚,直至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