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医保系统、
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群众的公开信
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各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医务人员、参保群众: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部署,落实打击医保药品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行动要求,徐州市医保局聚焦严厉打击倒卖“回流药”、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全面规范药品追溯码应用,现发出如下倡议和要求:
各级医保部门:
强化全链条监管,抓实线索核查处置
1. 督促相关机构严格落实药品追溯码采集、上传、扫码核验及据实结算工作,确保“码、药、账、单”一致。
2. 运用大数据开展药品数据比对、追溯码核查、异常用药监测,精准筛查超量开药、虚假开药、重复结算、药品回流等高风险线索。
3. 对筛查发现的风险线索统一组织开展现场核查与专项检查,全程跟踪督办,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4. 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查促改、以改促治,通过完善技术和健全制度,堵塞药品全链条监管漏洞。
定点医药机构:
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1. 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管理政策,规范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和结算,严禁串换药品、虚开药品、违规购销。
2. 全面规范药品追溯码应用,完整采集、及时上传、严格核验药品从生产、批发到使用全环节追溯信息,及时整改追溯不规范问题。
3. 对照大数据下发的风险线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条核实、立行立改,主动堵塞管理漏洞。
4. 健全内部管控机制,严禁为药品回流、套取基金、倒卖药品提供任何便利。
5. 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开展数据比对、线索核查、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材料,不隐瞒、不推诿。
广大医务人员:
坚持合理诊疗,严守医保用药秩序
1. 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规范开具处方,不超量、不重复、不虚假开具药品处方。
2. 严格执行医保药品使用与结算管理规定,不协助、不参与套取药品、倒卖药品等违规行为。
3. 配合做好药品追溯管理,确保处方、药品、结算、追溯信息真实对应。
广大参保群众:
依法规范用保,主动参与社会监督
1. 规范使用本人医保凭证,不出借、出租、出售医保凭证,不利用医保凭证牟利。
2. 不参与敛卡购药、囤积药品、倒卖“回流药”等活动,自觉抵制非法药品交易。
3. 发现欺诈骗保、倒卖医保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举报投诉。
规范药品管理、筑牢追溯防线、严惩违法违规,需要各方协同发力、同向共治。让我们以专项整治为契机,用技术手段补短板、用制度机制堵漏洞、用严格监管守底线,共同守护群众用药和医保基金安全。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0日
苏公网安备32030302000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