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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三级传染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9版)讨论会在南京召开

  2019年4月21日-22日《江苏省三级传染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9版)》讨论会在南京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召开。江苏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仇晓明、南京二院、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淮安四院、南通三院、镇江三院、苏州五院、常州三院等医院院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等30余人参加此次细则讨论会。
 
  会上仇晓明副处长代表江苏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对细则制定提出了相关要求,要求细则要高于全国标准,突出江苏省医院管理、医疗技术水平特色。新标准评价的方法是按照C、B、A的三级递增的关系,C级是基本的合格标准;B级是国内的先进目标;A级是医院与国际接轨的发展目标。只要各家医院评审达到三甲标准,省里会给予批复,不设通过比例。各医院院长做了踊跃的发言,认为:
 
  1、这次评审标准是在江苏省综合医院评审细则的基础上突出传染病医院特点,重点要求能承担区域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2、是建立在医改的基础上;
  3、充分引进了最新的管理理念与方法;
  4、结合了全省传染病医院的现状。
 
  南京二院易永祥院长最后提出,这次评审标准由南京二院牵头制定,各管理标准、医疗数据指标与综合医院标准相比要体现专科特色,各家医疗机构要对标找差,在有限的时间内积极整改,落实相关工作,通过创建促进医院发展。新标准在近期上报省卫健委及国家卫健委,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将于近期颁布,下一步各家医疗机构开始申报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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