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是公民人格权的重要内容,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医疗行为中,患者在就诊中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就诊科室、治疗过程、私密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遇等,都属于隐私的范畴,同样依法受到保护。在此梳理了部分有关患者隐私保护的规定,今天继续和大家一起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三)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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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一)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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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条例》
第十八条 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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