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生化分析合作项目通用要求”中评标方式内容更改为:
评标方式: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将在有效的监管条件下集中开标,评出供方提取的运营成本最低的供方为中标方。若出现并列的最低结果,由医院方考虑或增加可选配置,二次报价并选取其中最低报价方为中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