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徐州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公开招聘卫生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合同制人员公告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徐州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是徐州医科大学附属传染病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教、研、防为一体的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是徐州市唯一一所法定传染病定点收治单位,徐州市传染科质量控制中心,徐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定点医院,是徐州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安徽萧县、砀山、灵璧等周边县(市)医保定点单位。
 
  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合同制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及户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合同制人员执业方向分别为:麻醉、妇产、普外、胸外各1名(详见附件1);户籍不限;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1日至2001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卫生类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8年10月1日至2001年9月30日之间出生);学历学位:大学、学士及以上。
  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官网(http://www.xzcr.com/)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接受报名。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3.报名地点:徐州市传染病医院政工科(院行政办公楼9号楼三楼)。
 
  (三)报名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2019年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后填写)。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公开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

  四、体检
  1.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3.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并在单位网站公布。

  五、公示
  单位从考核成绩、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在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断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试用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七、待遇
  享受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在编人员待遇。
  本简章由徐州市传染病医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咨询电话:0516-68900773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监督电话:0516-68900855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
  1.《2019年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19年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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